青年卡波特站在月季花丛间不苟言笑,手指细长,夹着一根香烟,所有关于他日后的尖酸刻薄还未在这张脸上显现
杜鲁门·卡波特以他南方作家的身份在美国文坛红极一时,他的出身很低微,成年时混迹于上流社会,他正是那种借助于名人效应开拓自己事业的人,有《冷血》一书写就前经历的事例为证。
好莱坞拍了两部关于他写此书的电影,分别为《卡波特》和《声名狼藉》,我更喜欢后者,因为看得出导演下了一番功夫,将卡波特的生平巧妙地编入了对话当中,而且用伪纪录片和剧情片形式穿插,你便会发现,卡波特常会利用自己与名人(尤其是众所周知的明星)的关系来打开交际这扇门。
卡波特给人的印象总是装腔作势、搔首弄姿,一副与常人极为不一样的举止。但这种讨人厌的模样并未招惹圈内人,他们更喜欢有小丑陪伴,也更希望身上的缺陷被人称赞。卡波特的特立独行也可理解为他对早年生活的一种报复。电影里,为了打开凶手佩里·史密斯遭受生活创伤而紧紧关闭的心锁,他用自己的童年生活当作“钥匙”,在他的讲述中,凶手意识到眼前这个外表光鲜、言辞尖酸的矮个子男人,其实与自己的命运有着相似之处:父母的离异、童年的孤独、人生的阴影……继而,卡波特感化了这名凶手并爱上了他,写出这部他个人创作中最有影响力的作品:《冷血》。
国内出版卡波特的作品,倒着顺序来,先引进《冷血》,再是《蒂凡尼的早餐》,还有《圣诞忆旧集》,现在才出了他的处女作《别的声音,别的房间》。书的装帧十分精致,青年卡波特站在月季花丛间不苟言笑,手指细长,夹着一根香烟,所有关于他日后的尖酸刻薄还未在这张脸上显现。卡波特一心想要成名,不过他的年轻帮了他不少忙。14岁开始写小说,16岁开始在《纽约客》杂志工作。他后来接受采访时说:“这是我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正式工作。我看上去那么年轻,他们始终不敢派我出去采访。因此我‘退隐’到路易西安那一个农场上呆了两年,写了《别的声音,别的房间》。”
这本书甫一出版,立即获得很大反响,首先人们被书扉上作者年轻的脸庞吸引住了,然后被他天才型的不凡文风给震住了。24岁的卡波特虽然起先并不承认这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,但后来不得不解释说他是为驱走心魔而写,因为此书的主人公,那个名叫乔尔·诺克斯的男孩实际上遭遇了和卡波特类似的童年生活。乔尔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了,母亲死后他便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,直到父亲来信,他迫不及待地开始自己的寻父之旅。虽然结局是悲哀的,乔尔却获得了成长的经验。卡波特实际上正是通过此书来抒发内心积郁已久的孤独感,他不遗余力地在书中构建出一个诡异、神秘而斑斓丰富的乡野世界,美国南方乡镇的地域特色、人文风俗、传说轶闻,全被摄入这段寻父之旅中。
读此书时,你会发觉卡波特是一个非常有灵气的作者,他有效运用了哥特式小说的特点,通过男孩乔尔的视线看到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(虽然并不大),甚至可以说所有精华部分都集中在他父亲生活的地方:斯卡利庄园。在这个庄园里,他看到了黑人女奴苏如何被情郎虐待,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,又路遇强暴乃至精神近乎失常的结局;也看到了自己千辛万苦找寻的父亲变成了植物人,无法跟自己进行心灵上的沟通;他看到了百岁黑人车夫吉泽斯·费夫尔的死亡,也看到了人们久守庄园的麻木、茫然。为了找到父亲,乔尔受尽酒吧老板及客人们的戏弄,一路颠簸,风餐露宿,最终看到父亲的模样,他反而没有伤心——似乎这个时候乔尔一下子成熟了,他从孤身一人又回复到孤身一人的状态,甚至想念起罗嗦的姨妈和呆笨的表姐来。卡波特营造了一种气氛,牢牢抓住读者跟随乔尔寻父心切的心情,就像用一根绷得紧紧的绳子捆住这件事情,等我们发现主人公终于找到父亲时那种狂喜或狂悲的状态并未出现,就觉得这根绳子根本只是缠了一圈,并不是为了绑紧、拎起,虚晃一枪而已,因为重点并不在寻父这件事上,而是乔尔灵魂深处被充塞进的一些黑暗与光明,这些丰富的填塞物才是促成他成长的要素。
卡波特深知这一点,因为写作的初衷即为“驱走心魔”,得不到双亲的宠爱和幸福的家庭,缺失的阴影使得成年后的他一直耿耿于怀,唯有还原记忆、在想象中弥补这份缺失感。所以他建构的这个世界里,都是他所熟悉的人物,那个假小子伊达贝尔即哈珀·李的原型——在电影中,写出过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的她仍是一副利索而中性的打扮,正是她陪伴卡波特一同前往堪萨斯城调查凶杀案。
我相信真正欣赏文学的读者,一定会对卡波特感兴趣,他的小说里有很多东西可学,对人物的塑造、对景物的描写、对事件的构建,或是在规整的叙述中突然爆发出诗情来,从一般化的叙事语言中提升到诗化的语言上来。所以他的这本书远远超越了他写作此书时的年龄经验,书名《别的声音,别的房间》没有实指,文中虽有两处提点,都故意虚化,反而使得立意不致于僵化,进而折射出诗意和哲学味来,否则一是一、二是二就没有回旋和回味的余地了。